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2014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07-15 本文来源:宣传科 作者: 系统

贵州省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是毕节市唯一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2013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黔人社厅〔201311号)、《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医院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2014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2014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招考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局(原人事人才网www.gzrs.gov.cn公布的专业目录《2010博士硕士本科代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㈠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㈢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67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9710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临床医师职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即1964710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截止到2014730日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毕业证书的人员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㈠截止2014710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㈡截止2014710日毕节市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㈣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㈤在公务员招考或县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㈥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㈦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㈠报名时间:2014710-2014724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不含周六、周日)

㈡报名地点: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原毕节地区医院)紧急救援中心9楼(毕节市七星关区广惠路112号)

报名办法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②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正式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

④已婚人员报考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未婚人员提供未婚证明。

⑤有工作单位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市内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限制报考)。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简章》,下载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后,用 A4纸打印出《报名表》(只收打印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在毕节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由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具体负责。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4.报名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数达不到3:1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5.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人。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算。

笔试、面试考生需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或《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未参加笔试或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笔试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报考职位代码010911号职位的笔试内容为临床医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报考职位代码10号职位的笔试内容为中医基本理论、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 2014  89日上午 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  85日至20148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计划数与该职位笔试人员1:3比例(含1:3)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末位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以现场问答方式进行,由考官组现场评分。面试成绩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分进行计分。达不到1:3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计划数与该职位面试人员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考察政审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由考察政审组报经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㈠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㈡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报毕节市人社局审批。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五年,五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有参加其他单位招考、工作调动等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㈠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8294040(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7-8248955(毕节市第五纪工委)

0857-8638475(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㈡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㈢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bijie.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㈣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另行通知。


  附件:

1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2014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2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考聘用人员报名表.xls

                   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479日